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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孚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硫磺制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0-07-07 [ ]


  宜昌中孚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硫磺制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批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及建设周期

  (1)项目名称:宜昌中孚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硫磺制酸工程
  (2)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3)建设性质:改扩建

  1.2 项目工程概况

  (1)产品方案
  本扩建工程产品规模为20万吨/年硫酸。

  (2)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4721.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936.19万元,建设期利息103.08万元,流动资金512.24万元。

  (3)项目占地、定员及操作时数
  本项目占地约32480m2,定员62人,年操作日为8000小时(330天)。

  (4)项目建设内容
  工艺技术:本项目硫磺制酸装置为单系列,单系列设计规模为20万t/a,以固体硫磺为原料,采用“快速熔硫、3+2两次转化、98%酸干燥、中高温吸收、风机设在干燥塔下游、废热回收副产蒸汽并发电”工艺流程。
  工艺装置:本扩建工程新增硫磺制酸装置1套等。
  辅助装置:主要包括硫磺仓库、液硫罐区、硫酸罐区、循环水系统、脱盐水站、余热发电设施、变电所和事故应急设施等。

  1.3 工艺流程方案
  技改工程工艺流程方案见图1。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1~4。

表4  拟建工程噪声源一览表

噪声源

名称

数量

(台)

消声前声压级dB(A)

布置

方式

排放

方式

消声措施

消声后声压级dB(A)

空气鼓风机

2

95

室外

连续

减震消音

≤85

过滤泵

4

90

室外

连续

减震

≤85

液硫输送泵

4

90

室外

连续

减震

≤85

精硫泵

4

90

室外

连续

减震

≤85

酸循环泵

2

90

室外

连续

减震

≤85

成品酸泵

4

90

室外

连续

减震

≤85

发电机组

2

~95

连续

减震隔声

≤85

蒸汽放空

1

~110

室外

瞬间

消声

≤85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3.1环境空气

  (1)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二氧化硫最大落地浓度为0.0185mg/Nm3,占标率为3.71%,硫酸雾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33mg/Nm3,占标率为0.78%,均出现在离排放源462m处;

  (2)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情况下二氧化硫最大落地浓度为0.124mg/Nm3,占标率为24.7%,硫酸雾最大落地浓度为0.0155mg/Nm3,占标率为5.18%,均出现在离排放源462m处,二氧化硫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为3188m。

  (3)估算无组织排放硫酸雾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得到的结果为“无超标点”,本工程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硫酸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3-1989)及项目所在区域近五年平均风速,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600m。

  3.2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扩建工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熔硫残渣和废催化剂等,其中熔硫残渣中硫含量高到40%,外售硫铁矿制酸企业作原料掺烧,进行综合利用;废催化剂送催化剂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相关的承诺协议见附件。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处置措施后,实现了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合理可行的,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3声学环境质量影响

  拟建工程投产后,昼间厂界噪声NPI值范围为0.806~0.892;夜间厂界噪声NPI值范围为0.924~0.994,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Ⅲ类区标准值要求。

  四、污染防治及生态影响减缓措施要点

  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熔硫工段尾气

  熔硫工段尾气排放量为2500Nm3/h,废气主要含硫磺粉尘:50mg/Nm3(0.1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之二级排放标准(粉尘浓度为120mg/Nm3、排放速率为3.5kg/h)的限值要求,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2)最终吸收塔尾气

  硫磺制硫酸生产装置中,为降低SO2排放量,减轻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项目采取“3+2”两转两吸生产工艺,采用进口催化剂,SO2的转化率稳定达到99.8%,进口采用除雾器净化,尾气中SO2吸收率可达到99.95%,整个系统硫利用率高。经过处理后的最终吸收塔尾气排放量为50582Nm3/h,废气中SO2:660mg/Nm3(33.4kg/h)、硫酸雾:82.8mg/Nm3(4.2kg/h),送碱液吸收塔采用稀氨水进行吸收处理,吸收效率可达90%,处理后的外排尾气中主要含SO2:66mg/Nm3(3.34kg/h)、硫酸雾:12.42mg/Nm3(0.6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之二级排放标准(SO2浓度为960mg/Nm3、排放速率为55kg/h,硫酸雾排放浓度为45mg/Nm3、排放速率为33kg/h)的限值要求,由60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粉尘和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量,满足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对本项目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4.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扩建工程正常生产情况下无生产废水排放,只产生少量生活污水,送入本工程新建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达标排放,是合理可行的。

  非正常工况排放的废水送厂区事故污水池暂时存放,后控制流量在处理设施允许负荷条件下与正常排放水一并送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逐步回用。

  4.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扩建工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熔硫残渣和废催化剂等,其中熔硫残渣中硫含量高到40%,外售硫铁矿制酸企业作原料掺烧,进行综合利用;废催化剂送催化剂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相关的承诺协议见附件。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处置措施后,实现了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4.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各种机电产品选用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部分设备外型几何尺寸较大,产生噪声声压级强的厂房设集中隔声控制室,流动值班工作人员佩戴耳塞或耳罩,对建筑物、围护物的门外、外窗要求做隔声型或设双层,减少室内噪声传至室外;加强厂区绿化措施,降低噪声的传播;对无法采取降噪措施的各作业场所,操作工人采取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如工作时佩带耳塞、耳罩和其它劳保用品。

  4.5风险防范措施

  在主要建筑物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消防站连接;储罐配备液面计、呼吸阀、阻火器和消防系统,保持良好的接地,设置倒罐管线,罐区周围设置围堰;采用DCS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测、控制和生产管理,设置紧急停车系统(EDS)和主要现场仪表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两级防控措施: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贮罐区、装置区;二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排水系统事故应急水池,容积为600m3。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5.1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拟建项目以固体硫磺为原料,采用“快速熔硫、3+2两次转化、98%酸干燥、中温吸收、风机设在干燥塔下游、废热回收产中压蒸汽”工艺流程生产硫酸,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项目。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09年3月20日已核发了《宜昌中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硫磺制硫酸技改项目》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2009050626110012),同意该项目的建设,表明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2)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夷陵区鸦鹊岭镇总体规划说明书(报批稿)》,鸦鹊岭镇的城镇性质为:鸦鹊岭镇是宜昌市的重点镇,是以发展食品、包装、化工工业为主的工业型城镇和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的商贸镇。规划工业用地布局主要分两大片:一处为以现状食品工业园为基础的工业园,工业布置以食品加工为主的一类工业;另一处为白河沿岸布置以高新技术为主的工业园区。

  根据“夷陵区精细化工业生产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宜昌市环保局“关于夷陵区精细化工业生产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中的相关内容,夷陵区精细化工业生产区是夷陵区人民政府批复设立的化工集中生产区,其中宜昌中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园区内已有企业,已建面积为20hm2,仅占总面积的19.8%,该企业的厂址符合夷陵区精细化工业生产区的规划要求,而本项目是在宜昌中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土地,且项目通过“以新带老”的措施,减少了园区二氧化硫及烟尘的排放量,实现了节能减排,满足“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的环保要求。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夷陵区精细化工业生产规划的要求。

  5.2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本技改工程采用硫磺为原料,采用先进的硫磺制硫酸生产工艺生产硫酸,从原料、生产工艺、物耗、能耗、三废排放、产品、环境管理等方面来看,均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水的循环利用率达96.24%,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5.3总量控制方案可行

  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新增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5.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由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可知,SO2日均浓度的评价指数为0.084~0.126,NO2日均浓度的评价指数为0.071~0.242,TSP的评价指数在0.633~0.9之间,;硫酸雾均为未检出,最大污染因子指数大小依次为 ITSP> INO2 > ISO2> INH3,但均小于1,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小时平均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各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拟建工程投产后,昼间等效声级指数范围为0.615~0.947,夜间等效声级指数范围为0.726~0.964,均小于1,均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II类标准限值要求,表明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5风险预测与结论

  风险评价中,本项目潜在的风险事故类型主要包括危险物质泄漏、火灾和爆炸。按识别标准识别,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但硫磺制硫酸装置及其储存设施、部分管道单元虽然没有构成重大污染源,但是化学品储量大,存在着火和腐蚀风险,可作为重点考虑对象简单分析事故发生的后果,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经采取防范措施后本项目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相比是可以接受的。

  5.6环境管理和损益分析

  本项目环保投资约206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4.3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果表明,在环保措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工程的建成投产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能够实现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

  六、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以硫磺为原料生产硫酸,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项目。所选厂址符合地方规划要求;本技改工程采用硫磺为原料,采用“快速熔硫、3+2两次转化、98%酸干燥、中温吸收、风机设在干燥塔下游、废热回收产中压蒸汽”等工艺流程生产硫酸,同时副产低压蒸汽,主要生产装置在能耗、水耗及设备水平方面属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总体上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拟建项目工程装置有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且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满足当地环境主管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工程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质量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综上所述,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宜昌中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硫磺制硫酸技改工程在企业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总体上是可行的。

  评价机构名称
  襄樊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617号)
  联 系 人: 张翠玉
  二〇一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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