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渡河

“公共法律服务进家庭”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夷陵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2023-04-25 14:36  编辑:夷陵融媒体

“太感谢您了!多亏您的帮助我才要回了补偿金。”近日,雾渡河镇交战垭村村民路奎致电“家庭法律顾问”李鸣律师,对其提供的法律援助表示感谢。

原来,路奎是新疆博乐市一家路桥公司的员工,2022年11月,他工作时不慎从高空脚手架上摔落,导致右脚、腰椎等多处骨折。受伤后,用人单位带他去医院作了全身检查,并带回公司养伤三个月,只支付了医疗费及部分赔偿金3万元。多次交涉无果,他感觉走投无路,十分沮丧。

路奎是夷陵区“公共法律服务进家庭”试点工作的受益者之一。今年3月初,夷陵区司法局在西北山区雾渡河镇启动试点工作,李鸣律师成为路奎的“家庭法律顾问”,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在详细了解路奎的情况后,李鸣律师多次与用工单位沟通,最终帮他获得了除医药费外的劳动工伤赔偿金18万元。

据悉,夷陵区司法局逐步建立了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举措,组建工作专班,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家庭”试点,通过发放《夷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公开司法所长、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的联系电话,引导每家每户签订《一户一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主动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代办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法律服务项目,让人民群众在知晓公共法律服务的同时,更能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带来的普惠之利。

夷陵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闫志强介绍,“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家庭’的目的就是在村民需要的时候提供最专业、一站式的法律指引,把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帮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目前,雾渡河镇已签订《一户一法律顾问聘请合同》602份,接待群众来电来访40人次;义务代书、整理诉讼材料8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帮助老百姓维权4件,争取经济利益约65万元,成功化解各类纠纷12件,调解成功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接下来,夷陵区司法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适时开展随机抽查督导,严格规范家庭律师服务,保障法律服务公信力,积极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提炼出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在全区予以推广,让公共法律服务走进千家万户。

(记者:陶然 责编:张玉婷 审核:朱家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