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各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202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照2025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25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6714.5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970元。
三、其他
(一)中央、省级在宜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可参照宜昌市标准,也可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二)三峡集团、葛洲坝集团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按照“四统一”移交协议约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202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需在9月30日前完成。新基数从2026年1月起执行。
(二)各缴存单位在调整基数前应仔细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确保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再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三)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业务系统中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和补缴业务。没有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到中心营业部柜面办理。
(四)各缴存单位在办理基数调整业务时,应充分保障职工知情权,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于缴存基数低于下限的职工,缴存单位需统一调整至最低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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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8月25日
(来源:宜昌发布、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