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小区的步道上,一根牵引绳,牵着的是陪伴,一次随手捡,捡起的是文明。狗狗是忠诚的伙伴,但出门在外,它也是公共空间里的一员,牵好绳、清好便、管好叫,小小的举动,邻居都看在眼里。

关于文明养犬
以下这些知识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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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等规定,做到依法、规范、文明养犬:
01 养犬数量与禁养规定
中心城区内养犬实行登记制度,每户饲养犬只不得超过一只,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02 犬只登记与疫苗办理
办理犬牌登记,由养犬人自行携带犬只及身份证,前往动物诊疗机构接种疫苗、代办防疫证明及上传相关信息;后续由居住地村(居)委会代为发放犬牌。
03 携犬外出基础规范
携犬外出应当由成年人牵引,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绳),长度不超过1.5米;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带清理工具,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04 密闭 / 密集场所防护要求
携犬进入电梯等密闭空间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笼)。
05 禁入场所及养犬约束
不得携犬进入单位办公场所、政务便民服务场所、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餐饮场所、候车(机、船)室、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应征得驾驶员同意。盲人携带导盲犬外出不受上述限制。
06 养犬底线与禁止行为
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虐待、遗弃犬只,不得驱使、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违规养犬有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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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清理,可并处警告、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未按规定接种狂犬病疫苗
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未束犬链、未戴嘴套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九条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及时将受害人送医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可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文明养犬,不是限制爱
而是让这份爱被更多人接受
(来源:综合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