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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诉讼+法治宣讲,夷陵法院巧解物业纠纷“千千结”

2026-04-14 10:48  编辑:夷陵融媒体

近日,夷陵法院结合区委社工部、区住建局联合主办的“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暨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专题培训,以物业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经验为切入口,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讲活动,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动能。

新法赋能,筑牢社区治理“新框架”

今年1月1日起,时隔三十余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施行,条文从23条扩充至50条,系统构建起“党建引领、多元参与、民主协商、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社区治理体系。宣讲中重点解读了核心变化:明确居委会设立规模为一千至三千户,统一规范名称为“社区”;新增可按需设立人民调解、环境和物业管理、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等专门委员会的规定,将“一老一小”关爱、物业纠纷调处等民生工作纳入法定职责,让社区服务更有方向、更具底气。

示范诉讼,打造纠纷化解“活样本”

夷陵法院推行的“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工作,为物业纠纷高效化解提供了实践路径。针对同一小区、同类诉求的批量纠纷,法院选取典型案件先行审理、作出示范裁判,以个案判决明确责任边界,再引导同类案件集中调解、批量化解。此前,某小区因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服务争议引发百余户业主拖欠物业费,法院选取6件矛盾突出案件开展示范诉讼,其中3件庭前和解,剩余案件依法裁判后,带动该小区80%以上同类纠纷快速化解,实现了“审理一案、化解一批”的效果。

多元联动,织密基层治理“闭环网”

此次宣讲是夷陵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参与基层治理的常态化实践。法院主动跳出“坐堂办案”模式,一方面依托“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高效处置物业类案,减少当事人诉累;另一方面联动社区、住建、物业等多方力量,构建全链条解纷机制。下一步,法院将持续深化试点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巡回审判,让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真正融入群众生活,以法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通讯员:范昭晋 责编:谭羽利 审核:朱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