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传真

【支客师宣讲】普法宣传进小区 法治服务“零距离”

2024-03-25 15:50  编辑:夷陵融媒体

“某小区物业将电梯内的广告位出租给广告公司做广告,每个月可收取5万元租金。物业公司扣除其管理成本后,出租电梯广告位每月纯获利4.5万元。那么,电梯广告收入应当归谁所有?”3月22日,在夷陵区东城试验区润城社区山水国际小区里,法律顾问黄亮变身社区新型“支客师”花式普法,围绕《民法典》物权法结合自身多年执业经验和热点案例为小区居民解疑答惑。

以法为盾,守护社区和谐。润城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充分挖掘像黄亮律师一样的社区能人,打开服务群众新思路,转变化身为社区新型“支客师”,把“法治宴席”的台子搭进社区、小区,用易记易听易懂的方式向居民进行普法宣讲,用一个个“小案件”讲好“大道理”,解一件件“琐碎事”彰显“大民生”。

(通讯员:阮婷、肖诗莹 责编:张玉婷 审核:朱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