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
今天(11月26日)起
宜昌市三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调整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
贷款额度、借款人年龄和
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
和小布一起来看三项具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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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商品房现房贷款额度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20%,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同时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
借款人同时符合其他支持政策的,贷款额度上浮倍数不叠加,按最高上浮倍数认定。
放宽贷款借款人年龄限制
新政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范围统一调整为:男性18至68周岁(不含),女性18至63周岁(不含)。
优化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贷款首付款比例从20%下调至15%,切实降低购房门槛。
如有疑问
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
0717-12329咨询
(来源:宜昌发布 编审:高秉龙)